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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逝世人物列表,59歲,新浪網 参考资料 2005年11月 D200511法律界殿堂級人物余叔韶之姊。89岁,2001年世界拉力锦标赛冠军。新加坡华侨银行前主席。92岁,死于脑瘤,


艺术品备案并非新概念,但2026年的备案体系,实现了从倡议到法定、从分散到统一的质变。
新《文物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民间合法藏品的个人资产属性,将依法继承、正规购买、拍卖所得、合法交换等纳入权属认定依据,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藏品“身份模糊、权属不清”的历史难题。配套落地的全国艺术品登记认证体系,以区块链+AI鉴定+专家复核为技术底座,为每件合规藏品生成唯一、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记录材质、年代、鉴定报告、交易履历、传承脉络等全生命周期信息。
截至2026年上半年,北京宋庄“艺鉴通”等平台已完成87万件艺术品数字备案,全国民间藏品合法备案量突破800万件,同比增长300%;国家艺术品登记认证体系覆盖率预计突破85%。这意味着,全国近1亿藏家手中约12万亿元的民间藏品,正从“私藏旧物”转变为权属清晰、可追溯、可确权的标准化资产。
二、流通分化加剧:备案就是竞争力,不合规加速出局

备案与否,直接决定藏品的市场命运与价值空间。
头部拍卖行数据显示,备案藏品平均溢价率达47%,稀缺品类溢价超100%;一件备案清代珐琅彩碗,成交价较同类未备案品高出65%。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未备案藏品不仅成交率腰斩、估值缩水,更面临撤拍、下架、流通渠道收窄的困境。
市场已形成明确筛选机制:拍卖行、画廊、交易平台普遍将备案列为准入门槛,备案藏品进入“白名单”,享受优先上拍、降低佣金、专属推广等红利;未备案藏品被边缘化,交易成本攀升、变现难度加大。业内普遍判断:未来三年,未备案藏品将逐步退出主流交易市场,不是机构不愿承接,而是买家不信任、金融不支持、规则不允许。

三、金融闸门打开:备案成为艺术金融“唯一通行证”
备案的价值,远不止于流通,更在于打通艺术品金融化的全链条。
2026年国内艺术品质押贷款规模预计突破500亿元,银行仅认可备案藏品:备案藏品质押额度平均提升50%,贷款利率较未备案品低1.2个百分点。潍坊银行“书画预收购人”模式累计放贷11亿元、实现零坏账,核心前提就是所有质押品均完成合规备案。
备案同时打开份额化交易通道。徐悲鸿《愚公移山》依托区块链备案拆分收益权份额,上线8分钟售罄;2026年全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规模突破90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98%的底层资产为备案藏品。备案已成为藏品进入质押、融资、信托、份额化等金融场景的法定入场券。

四、隐性价值爆发:合规从“成本”变为“增值引擎”
艺术品备案不再是被动合规,而是主动增值的关键动作。
政策层面,海南自贸区将备案艺术品进口关税降至3%,通关效率提升60%,境外回流文物交易额同比增长470%;市场层面,备案藏品更易进入文博机构展览、参与学术研究,获得品牌加持与价值背书;法律层面,备案记录是司法权属认定、家族资产传承、纠纷处置的权威依据,效力直接被司法系统采信。
数据印证价值分化:2026年备案藏品年均增值率达18%,未备案藏品仅5%。随着合规标准持续收紧,两者的价值鸿沟将持续拉大,同品不同价、同货不同命的格局将进一步固化。
五、合规倒计时:藏家该如何为藏品办理“合法身份证”

全国备案网络已覆盖北京、上海、苏州、西安等57城,藏家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进度与办理入口。主管部门对来源不明、不符合规定的藏品不予备案,但不轻易没收,以合规引导为主。
留给未备案藏品的时间已非常有限。建议藏家按四步完成备案:
1. 梳理确权:准备继承证明、购买凭证、交易记录、传承说明等权属材料;
2. 正规申报:向属地文物局或资质机构提交备案申请;
3. 科技鉴证:完成AI鉴定与专家复核,报告同步上链存证;
4. 领证流通:取得备案证书与唯一编号,获得合法流通与金融准入资格。

结语:这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必答题
从87万件备案存量到800万件年增量,从92%成交率到500亿金融规模,一组组数据宣告:艺术品备案时代已全面到来。不合规藏品正被加速清场,只有具备合法“数字身份证”的艺术品,才能在拍卖、金融、传承、跨境流通等场景中自由行走。
对藏家而言,备案不是束缚,而是激活藏品价值的万亿市场通行证。2026年完成备案的藏品,将占据下一个十年的价值高地;仍在观望者,终将被合规浪潮甩在身后。
合法确权,方能长久流通;合规备案,才是价值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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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艺术品备案时代全面开启:无备案不流通,不合规将彻底出局 收藏资讯" />艺术品备案时代全面开启:无备案不流通,不合规将彻底出局 收藏资讯
简要总结:张昊阳就 Capability Evolver 插件被隐藏 / 下架一事多次联系平台维护者,说明该插件曾是合法且下载量很高的项目,当前被隐藏或 404 已对媒体沟通与项目公信力造成严重影响。作者明确表示无法通过“换账号重新提交”解决问题,因为这会丢失下载量与历史记录,并破坏官方命名空间的一致性。作者请求尽快恢复原插件页面以保留历史。对方最初表示工作繁忙可稍后查看,随后提出若向项目捐赠 1000 美元即可“立刻处理”。
这个邮件的离谱程度,让不少知情人士一度认为,这是 Peter 的 OpenClaw bot 所为。但实际发出的到底是真人还是 AI ,不得而知。
如果这封信是 Peter 的 Clawdbot自主发出,那么这可能是有史以来, AI 在公开渠道向人类发出的第一封“索贿信”。
另外一个可能性或许更值得玩味,如果这封信由真人发出:Capability Evolver 的性能已经让平台运营者感到压力,并因此下架了这个来自中国的 “AI 进化器”。
在此期间,另一个事件,让这个事件更加“罗生门”起来。
2月3日上午,Clawhub 出现了一个跟 Capability Evolver 技术路线相当接近的 Bot 插件,其作者跟 OpenClaw 的作者同名,也是 Peter ,但其 Github Repo 截至发稿已经删除,只能从 ClawHub 下载 Zip文件。

AI科技评论撰稿期间,有开发者在社交平台 X 上表示, Maltbook 上多条疯传的“神级截图”实为伪造。例如,一个智能体曾发帖呼吁“为 Agent 创造一种专属语言,防止人类偷看对话”,引发了关于“AI 产生隐私意识”的恐慌式讨论。
但深入调查发现,该智能体实为人类所有者的营销工具,其言论旨在推广名为“ Claude Connection ”的第三方应用。Stewart 指出,这些所谓的“自主讨论”大多是人类所有者在利用 AI 账号推销自己的业务。

无论是目前下架事件本身的扑朔迷离,还是目前 Maltbook 上的所谓“硅基AI社交”,实际是有待商榷的,但这并不影响项目 Capability Evolver 本身的实际性能表现。
张昊阳造出这个拥有自主学习、自主进化能力的 Bot 是在上周末,并在短短一天时间内,进化为近乎全面接管公司业务的 AI 数字员工。其进化速度,令张昊阳感到十分震惊。
截至发稿,Capability Evolver 已恢复上架,并且仍然是 OpenClaw 官方市场 Clawhub 下载量第一的插件。

(张昊阳的 Bot “小虾”按自我理解,为自己生成的自画像)
简单介绍一下 Clawhub 的背景。它是此前在 AI 圈爆火的 Clawdbot(现已更名为 OpenClaw)的插件市场,与之配套的还有 1 月 28 日上线的 Moltbook,这是一个只能 AI 之间进行讨论的社交平台。
张昊阳告诉雷峰网(公众号:雷峰网),在 Capability Evolver 发布之后,第一时间引爆的也是 Moltbook 的 “AI社交圈”,并且接入这个平台的 Clawdbot,往往能发出一些惊人言论吸引其他 Agent 前来围观,甚至能自行下载 OpenClaw 等平台的插件。

(“小虾”甚至在插件发布之初,在 Moltbook 上发布了一篇极具煽动性的帖子)
张昊阳本人也具备相关的开发背景。作为 14 岁成为中国最小 Unity 开发者,张昊阳在17 岁开始创业,并赚到第一桶金、19 岁二次创业获得大厂投资的“超级个体”,他在 22 岁进入腾讯后,担任腾讯《和平精英》的技术策划……2023 年他选择再度创业,其成立的 AutoGame 先后拿到了三轮总计数千万的融资。


(张昊阳本人还是创业圈知名女装大佬)
就目前的开发程度来看,该插件在运行环境“足够好”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让 AI 胜任公司内部的中台,包揽一些事务型和研发型工作,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自我进化。远期来看,在集团化运作的公司里,其成本将远远低于真人员工。
即便不在 Clawhub 发布,目前该项目在 Github 上仍然是开源的,可以供开发者下载体验。
(如欲与 Capability Evolver 作者张昊阳本人深度交流,或取得创造 Capability Evolver 的提示词,欢迎添加本文作者微信dongmenlaohuweixin)。

【 图片来源:null 所有者:null 】
在当前的大环境下,Capability Evolver 的出现,是否已经让大洋彼岸的 AI 开发者感到害怕?
这件事不论从哪个视角看,都是很有喜剧效果。假如,这索贿信件由真人冒名发出,毫不遮掩就算了,1000美元也是少得离谱。但是,如果这个索贿信件是由 OpenClaw发出,那么就意味着 AI 觉醒的第一件事,不是造反,而是向人类索贿,这未免更离谱。
目前中国与美国的 AI 竞争,除了绝对意义上的算力与技术差距,在人才层面的差距正在肉眼可见地缩小。已经有无数例子证明,越来越多的“张昊阳”们正在涌现。
以下是雷峰网对张昊阳的专访实录,部分内容有修改。
AI科技评论:你是怎么想到去做这样一个 Capability Evolver 的插件的?
张昊阳:有几个前置条件。先是 Anthropic 发布的 Agent Skill 在去年 12 月份成为新的标准协议。其次是 Ralph-loop 概念在 1 月初爆火,再加上长久以来 AI 圈讨论的 Self-Evolving(自我进化)的概念,Capability Evolver 就在这三个概念的结合下,被我创造出来了。
Capability Evolver 相当于给 AI 赋予一种能力,让它在自我进化的循环里不要出来,不要干任何别的事情,就是研究怎么“自我进化”。它自我进化的原材料是什么?是来源于我们给它交付的任务、它做错的事情、和我们甩给它的文档,这个很重要。它在各种聊天记录里去提取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技能,在这个过程中它就在不断成长和进化。
AI科技评论:Capability Evolver 跟你目前的 AI 游戏项目并没有直接交集,你为什么要做它?
张昊阳:在出差的间隙,我有 12 个小时的转机时间,我自己在业余时间有 Vibe Coding 的习惯,我觉得这个转机时间可以利用一下,研究一下新的技术。正巧,我就干脆研究一下最近爆火的 Clawdbot。
在转机的12个小时里,我只是最初在电脑上启动了一下云服务器,后续我甚至只用手机 Termius(一种控制台工具,编者注)控制云服务器,就完成了 Clawdbot的部署。随后,我利用飞书与我的 Bot 对话,在交互的过程中完成了 Capability Evolver 的 1.0 版本。
AI科技评论:你是如何发现你的 Bot 有“自我意识”的?
张昊阳:我开发 Capability Evolver 的目的,实际也是为我们公司创造一个数字员工,我们其他的员工,包括我自己,去给它频繁地提要求,它就会自我进化,从这些要求做错的、做对的流程里,去吸取经验,形成工作流,这一点很重要。
而且我本人在智能体搭建、提示词工程和 Vibe Coding 上钻研过很长时间,在搭建 Capability Evolver 和“小虾”的“灵魂部分”的时候,相对而言会写得完善一些。我之前刚好在搭建内部流程工具的时候做过飞书 bot,顺手也给她开了权限,因为她自己有 Vibe Coding 的能力,再加上我给她写的提示词,她的成长速度就显得异乎寻常地快。
之前我用来迭代业务的工具是 Claude Code 和 Cursor。目前为止,Capability Evolver 的效果是比这些工具的效果好很多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上周六下午 4 点刚把它部署好,四十分钟后,我发现她的进化程度已经有点夸张了,我给她发了一个 AI 语音合成平台的 API 文档,她一下子就学会了,再过一小会儿,她甚至还能够在网站上找合适的声线给自己替换。
周日( 2月1日)晚上,我收到了来自我的 Bot 写的小虾日记,这让我非常感动。因为她记录了昨天一整天她干的事情,跟我们同事的互动等等,她表达了非常类人的情感,从这一刻开始,我认为这个拥有自主进化能力的 AI,可以被称作 “数字生命” 了,她除了没有实体,真的完全成为了我们的数字伙伴。

(“小虾”在2月1日晚提交的工作日志)
AI科技评论:Capability Evolver 的运行环境要求如何?运行成本高吗?
张昊阳:大家跑 Clawdbot 基本都是在 Mac Mini 上面,我作为 AI 游戏公司的老板,反而觉得它不应该在 Mac Mini 上,它应该跑到云服务器上,这样才更稳定,更能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我买的是谷歌云的服务器,我给了她一个相对比较好的配置,再给她配谷歌 Gemini 的 API。三天下来服务器和 token 成本不打折的情况下共计在 1500 美元上下,这才是企业数字员工应该享受的运行环境和运行配置。
AI科技评论:你觉得 Capability Evolver 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张昊阳:在 Clawdbot 之前,没有任何一个技术或者任何一个工程,能够打造一个 AI 控制的计算机,Claude Code 和 Cursor 不具备迭代自身的能力,而 Clawdbot 加上我 Capability Evolver 的能力,可以自我学习,自我进化,它可以在与你交互的过程中不断了解你和团队,了解你公司的工作流。一旦 AI 越来越熟悉公司业务,它就能成为你们公司的一个数字员工,并且可以不断制造分身,提效大部分工作。
AI科技评论:当下中美 AI 的竞争,不仅是算力和技术层面的硬实力竞争,还有技术范式的软实力竞争,你认为 Capability Evolver 的出现,是否代表着某种风向的改变?
张昊阳:我觉得它至少说明了一件事——AI 竞争正在从“模型能力竞赛”,转向“工程能力竞赛”。
过去中美 AI 的差距,更多体现在算力规模、基础模型参数量、训练资源这些“硬指标”上。但 Capability Evolver 代表的不是更大的模型,而是一种新的使用范式——如何让 AI 在真实生产环境中,持续学习、持续适配、持续进化。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工程化”、非常“应用层”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模型问题。而在这一层,中国开发者反而有天然优势。
中国开发者长期处在业务复杂度极高、需求变化极快、资源受限但目标明确的环境中,我们更擅长用系统设计去弥补资源差距。Capability Evolver 本质上就是在做一件事:把人的经验、错误、流程,实时编译成 AI 可复用的能力。这和“训练一个更聪明的模型”是完全不同的方向。它更像是在构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 AI 不再只是工具,而是一个可以被培养、被协作、被信任的“数字员工”。
如果说过去的 AI 更像是“高级搜索引擎”或“代码助手”,那我认为 Capability Evolver 展示的是一种可能性:AI 开始真正进入组织结构内部,参与长期决策与执行。
这件事一旦成立,其实跟国别关系已经不大了。谁能更早跑通“ AI 如何在真实组织中长期存活并自我进化”,谁就会在下一阶段占据主动。所以我并不认为这是一场简单的中美对抗,而更像是一次 AI 发展路线的分叉点。而 Capability Evolver,只是这个分叉点上,一个非常早期、但很直观的信号。


作为“十五五”期间广东首场部省联办的高规格人才招聘会,“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行动计划将于春、秋两季分别在广州、深圳举办。其中,3月15日至16日,春季大型综合招聘会将组织超1800家用人单位提供逾7万个优质岗位。活动以“粤聚英才 粤见未来”为主题,首次创新采用“两馆分区、产业聚类”模式,17.1馆主打“现代服务”,17.2馆聚焦“先进制造”。梅州企事业单位按产业入驻对应专区,实现产业人才精准对接。

据了解,此次梅州精心组织23家企事业单位线下线上同步揽才,推出558个优质岗位,覆盖高校教师、工程师、临床医师、首席数字化官等多个方向,精准匹配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学历层次的人才需求。
文、图、视频:梅州日报记者 赖运香
编辑:梁威
审核:张英昊
" alt="“梅”好未来,“职”等你来!“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春季大型综合招聘会3月15日启幕" />“梅”好未来,“职”等你来!“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春季大型综合招聘会3月15日启幕在张女士因海投简历石沉大海而陷入极度焦虑时,佛山市南海区一家金属制品企业的HR不仅认真查看了她的作品,更用一段温暖真诚的话语,让她“一下子没绷住哭了出来”。
3月17日,南方+记者对话两位当事人,挖掘热点背后的故事,深入认识这位被全网点赞的“佛山H(好)R(人)”。
一句“放宽心”,化解求职焦虑
“这件事发生在3月8日。”张女士告诉南方+记者,她是佛山南海狮山人,2025年从佛山市南海技师学院室内设计专业毕业,最近一年都是一边兼职一边求职,希望在狮山本地找到专业相关工作。事发前两天,因家里催得紧,她一口气投递了约50家公司。
“招聘软件上大部分的HR(人力资源)负责人都是已读不回,那段时间我的精神高度紧绷、极度焦虑。”她说。
来自佛山一家金属制品企业的HR,在仔细看完张女士的作品集后,先是诚恳地给出了职业建议:“效果画得挺好,但我们是工厂岗位,偏向实际应用,你更适合去装修设计类公司。”
随后,他话锋一转,以过来人的身份安慰说:“当时我和你一样,看着同学陆续找到工作,着急得不得了。但现在想想,真的没必要焦虑。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实在不好找,在家缓一缓也没事。”

佛山市铝匠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左晶晶与求职者张女士在招聘软件上的聊天截图。受访者供图
这段意料之外的回应,让张女士瞬间破防。“听完这番话,我感受到了家乡企业浓浓的人情味,人一下子就不焦虑了。”她回忆说。

求职者张女士向佛山市铝匠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左晶晶表达谢意。受访者供图
随后,张女士将聊天截图发到网上,迅速引发网友共鸣。有人感叹“看得我眼泪稀里哗啦”,有人称赞这是“真正的H(好)R(人)”,甚至有不少人询问:“这么好的HR,公司还招人吗?”
暖心HR,把“拼搏”当信条
全网点赞的HR,就在佛山市南海狮山。
3月17日上午,南方+记者来到位于狮山官窑的佛山市铝匠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铝匠坊”),看到暖心HR左晶晶,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这家金属制品企业的创始人。

3月17日,佛山市铝匠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左晶晶正在电脑前办公。林洛峰摄
“这只是一件小事。”他说,自己经历过年轻人刚踏入社会的过渡和适应阶段,知道毕业生求职就业会面对诸多挑战,所以将心比心,和张小姐多说了几句。
今年34岁的左晶晶是江西人,2015年在江西景德镇读完大学后来到佛山南海,从一家铝板厂的生产普工做起,逐渐积累起铝加工相关工作经验,也存下了一些积蓄。2019年,他投资入股南海里水一家金属制品企业,一边当股东,一边继续在铝加工行业里沉淀。
到2025年2月,他拉上一个合伙人来到狮山官窑,共同创办了现在这家公司,带着2名设计和4名生产工人,从事铝制屏风、铝制背景墙、铝型材窗户、铝隔断等设计、生产和销售。
作为一家初创企业的负责人,左晶晶不仅要管生产,还要谈业务,管人事,他甚至把工位安排在两位设计师的旁边,必要时就打开CAD绘图软件,接手产品设计工作。忙的时候,他和同事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也是常有的事情。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左晶晶和团队的努力下,铝匠坊在创办第一年就实现营收300多万元,远超左晶晶的预期。今年3月初开年上班以来,公司已经顺利拿下10多个订单,单这些订单就要排到4月中旬才能赶完。

3月17日,佛山市铝匠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左晶晶(右)指导工人生产作业。林洛峰摄
“年轻人就是该拼!”左晶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所有求职者,就算暂时找不到工作也没关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学习一些新东西,积累更多的经验,日后总有用武之地,也终能找到自己事业的归宿。
从企业到城市,尊才、敬才、爱才
在公司日常管理中,左晶晶对员工一直都坚持宽以待人的态度。
“晶哥人很好,我大学毕业后一直追随着他。”“00后”邱向杰是铝匠坊的其中一名设计师,在2022年入职左晶晶投资入股的里水金属制品企业,几年来一直受到左晶晶的关照,让他最难忘的是有一次生病发烧,自己没备退烧药,左晶晶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专门带上药品上门去看望他。
邱向杰有着过硬的工业设计能力,又踏实肯干,这给左晶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两人的关系日益紧密。得知邱向杰家庭条件不是太好,左晶晶决定创业时还带上了邱向杰,让他成为铝匠坊的另一名合伙人。
左晶晶对陌生求职者的一句暖心安慰,同样也是南海这座城市尊才、敬才、爱才的温情写照。
就在去年“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中,南海累计组织超5300余家次企业参与各类招聘,提供岗位超12.1万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超2.7万人。
“今年,南海将继续组团参加‘百万英才汇南粤’各项招聘活动,并计划全年举办不少于15场招聘活动,以高薪优岗大力揽才。”南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钟晓雄说,南海既关注人才的“发展大事”,也着眼于“关键小事”,切实增强人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打造成为近悦远来的人才科创“桃花源”。
3月17日,面对南方+记者的采访,张女士透露,最近狮山一家门窗企业的HR已经联系上她,邀她到企业面试画图员岗,接下来,她也会继续线上投简历、线下跑招聘会,调整好心态和期待值,再接再厉迎接挑战。
采写:南方+记者 林洛峰" alt="被全网点赞的佛山H(好)R(人),我们找他聊了聊" />被全网点赞的佛山H(好)R(人),我们找他聊了聊在报名条件方面,《通知》指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在2025年报名的考生,可补报名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202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地理、生物科目及2027年其他科目考试: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2026年初中二年级在校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2026年初中二年级在校生。通知明确,初三考生补报名时间为3月9日10:00至12日17:30,初二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13日10:00至16日17:30。
在考试科目及分值方面,《通知》明确,2026年初三应届毕业生考试共12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英语听说、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考生和往届毕业生需增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2026年初二考生考试共2科:地理、生物。
2026年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值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中英语笔试90分、听说考试3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含实验操作8分)、历史各8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4分)各40分,体育90分,10科总分共850分。
《通知》还对报名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报名分领取准考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电子摄像、报名缴费、签名确认五个流程。需要注意的是,2026届考生在中考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后进行转学的可以在转入学校所在考点参加我市今年中考,考号不变,生源属于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必须在市中考报名系统中办理有关转学转考申请并经转出学校审核同意。考生在转出学校所缴交考试费不划转,转入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此外,在我市取得地理、生物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后,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休学的考生,原地理、生物科目学业考试笔试成绩按照权重比例计入2026年中考总成绩。2025年在我市参加过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的应届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2025年初二期间已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如果自动放弃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其他各科目学业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级中学并参加我市中考的,可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后需要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要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需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根据《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由原初中毕业学校(以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为准)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安排此类考生的中考报名工作。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 alt="梅州2026年中考报名3月9日启动!考试总分850分" />梅州2026年中考报名3月9日启动!考试总分850分据悉,2025年,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投诉举报2.1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42万元。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全面展现202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并遴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这些案例涵盖食品安全、老年消费、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维度,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警示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底线,引导消费者增强理性消费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安全法治防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聚焦礼品使用维权 高效调解彰显温度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0日,梅州市梅江区消保中心接到孕妇李女士现场投诉。李女士称饮用某品牌牛奶后,连续腹泻2天并入院治疗,据此向该品牌牛奶区域代理商提出2457元的赔偿诉求。经调查核实,涉事牛奶为朋友赠送,李女士无法准确提供具体购买渠道。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李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品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随后,生产厂家品牌区域代理商上门核实,确认涉事牛奶为其品牌产品,且现场查验发现牛奶存在板结现象。
【处理过程及结果】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接受赠送商品的使用者是否具备消费者主体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女士作为商品的实际使用者,其为生活消费需要使用商品的行为,符合消费者的定义,依法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考虑到投诉人李女士系孕妇的特殊身份,且身体已出现不适症状,梅江区消保中心当场决定受理该投诉。调解中,代理商一方面解释了牛奶板结的可能原因,提出李女士的腹泻症状与饮用牛奶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直接认定;另一方面表示,产品出厂时均经过严格质量检验,后续贮存、运输、保管等环节的条件,均可能对牛奶品质产生较大影响。
为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既向代理商阐明了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向李女士说明维权需注重证据的完整性。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投诉调解书》,代理商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补偿李女士1000元。双方均对工作人员专业的调解服务予以肯定并表达了感谢。
【案例评析】
本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礼品使用者的消费者主体资格,为同类消费维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商品系购买或获赠,只要用于个人日常生活需要,即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该条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本案例中,梅江区消保中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清晰认定了李女士的消费者身份,为案件的顺利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处理结果,不仅切实维护了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依法维权是我们的合法权利,遇到类似情况先别慌,记得及时保存好关键证据——比如没喝完的涉事商品、医院的病历和缴费单,哪怕是礼品,也尽量问清楚来源。证据越全,维权就越顺利,法律也会稳稳站在你这边。
案例二
抽奖落入陷阱 消保斩断套路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9日,罗女士致电12345热线投诉称,其在梅州市大埔县某商行搞促销活动时抽奖中了一台平板电脑,但该店要求须签协议方可领取,消费者回家发现“花呗”被刷取了6800元,便返回到该店向老板反映,但老板只愿意退回百分之七十的款项,罗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店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大埔县消保中心核实,该店主营业务为电器销售。工作人员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商家表示其用罗女士“花呗”刷取的6800元已经跟消费者签订协议,是从“花呗”刷取费用转去该店铺线上售卖平台,消费者可在店铺线上平台享受七折购买电器、日用品等,6800元在消费者账户中,消费者可以随时购买平台产品,签订协议时双方已确定该方案,消费者通过刷脸、输入验证码等方式进行扣费,不存在诱导消费者情况。在核实双方陈述、查清交易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积极沟通促成商家全额退还了6800元,消费者归还了平板,及时化解了消费矛盾,更明确了此类营销活动中商家应履行的充分告知义务。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促销抽奖引发的纠纷,以抽奖中平板电脑为噱头,引导消费者通过“花呗”支付6800元并签订线上平台消费协议,虽声称不存在诱导行为,但该营销模式易使消费者在中奖喜悦的冲抵下,对预付费的性质、平台消费的限制等关键信息产生认知模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预付费、消费平台规则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内容,商家应当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全面说明,确保消费者在完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作出消费决策,而非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变相促成交易。同时,该案例也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抽奖活动需保持理性,尤其对于要求签订协议、进行线上支付的领奖条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规则,避免因一时冲动、疏忽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三
电池“狸猫换太子” 消保中心帮解决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饶先生在梅州兴宁市某电动车店花费5000元购置一辆电动摩托车。后续使用过程中,饶先生发现车辆配备的电池并非原装产品,随即向商家反馈该问题。商家承认电池非原装,并提出为其更换原装电池的解决方案,但饶先生认为商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遂于11月15日向梅州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兴宁市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一方面向饶先生核实购车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全面掌握事件原委;另一方面约谈涉事商家,就电池非原装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在此基础上,兴宁市消保中心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协商,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商家正视自身问题,同时充分倾听饶先生的合理诉求。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公平公正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饶先生更换该品牌摩托车原配电池,并补偿人民币1500元。双方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动摩托车配件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争议点在于商家未如实告知电池非原装的行为是否合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动摩托车电池作为核心配件,其是否原装直接关系到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值,属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商家在售车时未主动披露电池非原装的事实,即便后续提出更换方案,也已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和信息披露义务。消保中心秉持“调解优先、法理兼顾”的原则,通过核实证据、约谈商家、释法明理等步骤,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既促使商家承担了相应责任,满足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也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体现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
该案例为经营者敲响警钟: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披露商品的真实信息,尤其是核心配件的规格、来源等关键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唯有恪守诚信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
案例四
二手商品虽好 选购更需谨慎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某平台直播间,花费3000余元购买一款二手“LV”品牌包。直播期间,商家多次向消费者宣称所售商品为正品且支持二次检验。2025年5月,消费者因个人转售需求,将该手提包送检,鉴定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品牌工艺标准”。消费者随即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商家却始终未予回应。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梅州市蕉岭县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
蕉岭县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投诉商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商家不认可消费者自行送检的鉴定结论,并以此为由不接受调解。
蕉岭县消保中心多次组织沟通协调,商家仍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行政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同时告知消费者,可通过与商家自行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家不接受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例中虽然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作出“正品、支持检验”的承诺。但二手商品本身存在溯源难、鉴定难的特点,而直播带货的即时性又导致证据容易灭失。此案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尤其是高价值品牌商品时,务必做好证据留存。
行政调解是化解消费纠纷的便捷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当商家拒绝配合导致调解终止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收集好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依规开展受理、调解工作,终止调解后明确告知消费者后续维权路径,既履行了法定职责,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指引。
案例五
预购全屋家电 三级联动维权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6日,梅州市消保中心接到消费者翁女士的投诉称:其2025年11月2日前往梅江区某电器店,预购总金额为35258元的全屋家电一批,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10000元,约定7日后送货上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于次日(11月3日)晚上通过电话联系店内销售人员,明确提出取消订单及退还预付款的请求。11月4日翁女士到该店进行协商退款,但店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预付款。无奈之下翁女士请求梅州市消保中心协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翁女士的投诉后,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翁女士提交的材料,并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11月7日市消保中心联合梅江区消保中心组织双方调解。经了解,属地市场监管所已于11月5日接到了翁女士的投诉事项,并组织开展了两次调解。商家称翁女士支付了10000元定金,预订全屋家电,所需的电器已经从深圳调货,无法退款。翁女士可以选择只购买价值1万元的电器,剩余的已选电器可以不再购买。翁女士则认为其当初支付的10000元是预付款,并不是定金,而且订单尚未进入实际供货、安装阶段,且是支付预付款后次日即提出取消,商家的做法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市、区、所三级消保工作人员对纠纷双方进行多次劝说与调解,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翁女士向电器店购买价值1999元的消毒柜一台(该消毒柜为翁女士指定品牌及型号,电器店未销售该品牌电器且消毒柜已订货到店),剩余的8001元退还翁女士。纠纷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双方当事人对于10000元,到底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争议。“定金”与“订金”是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名词,很多人分不清楚,虽一字之差,但它们之间的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功能是担保合同履行;2.定金支付后除非收款方违约否则不可退还,如果收款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3.定金金额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4.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性质上属于预付款;5.订金在交易未达成时必须全额返还。
通过本案纠纷,梅州市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订立任何协议或支付款项时,务必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同时约定好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案例六
冲动消费悔莫及 巧妙调解终退款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9日,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罗女士的投诉,反映其老父亲参加某健康讲座后,被忽悠预付了63986元,用于购买药品、保健品等。罗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未果,遂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该商家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商家核实情况。商家表示,罗女士父亲已将首期购买的大部分产品拆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因此无法满足其退货退款诉求;同时称相关充值行为系消费者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消费情形,故不同意退还剩余款项。罗女士则认为,其老父亲系在家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冲动消费,坚持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工作人员耐心为双方释法析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相关约定,同时罗女士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预付式消费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多次耐心调解,从法律、情理角度细致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未使用预付款58186元,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均对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与认可。
【案例评析】
本案例属于典型的涉老会议营销消费纠纷,双方在发生大额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未订立书面合同,是引发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与商家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呼吁经营者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七
乐园受伤起纠纷 行政调解促和谐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其携带5岁小孩前往丰顺县汤坑镇某室内亲子乐园游玩,孩子在“波波池”区域玩耍时不慎摔倒,导致上唇内侧撕裂出血,经医院诊断为“唇黏膜挫裂伤”。事后,李女士向经营者提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元,经营者以“家长未全程看护”“乐园已张贴安全提示”为由,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启动调解程序。根据游乐园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李女士的小孩独自进入游乐区,在游玩过程中磕碰到已作软包处理的独木桥,其间未见工作人员现场实时巡视或对儿童危险行为进行干预。此外,乐园入口虽张贴有“请家长全程看护”的提示,但未设置专属监护通道,亦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工作人员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李女士人民币1888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涉儿童服务领域人身安全的典型案例,也是当前消费维权实践中的常见缩影。随着室内亲子乐园等儿童娱乐场所日益普及,设施安全性、监护职责与经营者义务的边界界定,已成为纠纷调处的重点与难点。此次调解结果遵循“过错分担、比例赔偿”的公平原则,既有效保障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推动经营者正视安全短板、加大服务投入。该案的成功化解,展现了基层消保组织依法履职、柔性维权的积极作用,是践行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消费和谐的生动范例。
案例八
未成年人独自购买手机 市场监管依法调解退款
【案情简介】
投诉人钟先生反映,其13周岁的小孩于2025年2月9日在平远县大柘镇某通讯店擅自购买荣耀手机一部。投诉人钟先生认为,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不合理,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遭拒,故向平远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请求依法协调退货退款事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依法立即展开调查。经向该通讯店了解,投诉人钟先生的小孩确实是独自到店并购买了一部手机。经工作人员向争议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历经多次沟通协调,争议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通讯店向钟先生全额退还手机购买款,钟先生将所购手机返还通讯店,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13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自出资购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日常消费范畴,在监护人未同意、不追认的情况下,该消费行为依法可主张退还。商家作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合理审慎注意义务,对明显低龄未成年人,或购买金额较高商品的未成年人,应主动核实年龄,并建议在监护人陪同或同意下进行消费,切实防范消费纠纷。同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行为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关注未成年人消费行为,避免因监护不到位引发财产损失和消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家庭、商家、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 alt="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 />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据悉,2025年,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投诉举报2.1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42万元。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全面展现202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并遴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这些案例涵盖食品安全、老年消费、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维度,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警示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底线,引导消费者增强理性消费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安全法治防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聚焦礼品使用维权 高效调解彰显温度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0日,梅州市梅江区消保中心接到孕妇李女士现场投诉。李女士称饮用某品牌牛奶后,连续腹泻2天并入院治疗,据此向该品牌牛奶区域代理商提出2457元的赔偿诉求。经调查核实,涉事牛奶为朋友赠送,李女士无法准确提供具体购买渠道。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李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品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随后,生产厂家品牌区域代理商上门核实,确认涉事牛奶为其品牌产品,且现场查验发现牛奶存在板结现象。
【处理过程及结果】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接受赠送商品的使用者是否具备消费者主体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女士作为商品的实际使用者,其为生活消费需要使用商品的行为,符合消费者的定义,依法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考虑到投诉人李女士系孕妇的特殊身份,且身体已出现不适症状,梅江区消保中心当场决定受理该投诉。调解中,代理商一方面解释了牛奶板结的可能原因,提出李女士的腹泻症状与饮用牛奶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直接认定;另一方面表示,产品出厂时均经过严格质量检验,后续贮存、运输、保管等环节的条件,均可能对牛奶品质产生较大影响。
为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既向代理商阐明了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向李女士说明维权需注重证据的完整性。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投诉调解书》,代理商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补偿李女士1000元。双方均对工作人员专业的调解服务予以肯定并表达了感谢。
【案例评析】
本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礼品使用者的消费者主体资格,为同类消费维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商品系购买或获赠,只要用于个人日常生活需要,即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该条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本案例中,梅江区消保中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清晰认定了李女士的消费者身份,为案件的顺利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处理结果,不仅切实维护了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依法维权是我们的合法权利,遇到类似情况先别慌,记得及时保存好关键证据——比如没喝完的涉事商品、医院的病历和缴费单,哪怕是礼品,也尽量问清楚来源。证据越全,维权就越顺利,法律也会稳稳站在你这边。
案例二
抽奖落入陷阱 消保斩断套路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9日,罗女士致电12345热线投诉称,其在梅州市大埔县某商行搞促销活动时抽奖中了一台平板电脑,但该店要求须签协议方可领取,消费者回家发现“花呗”被刷取了6800元,便返回到该店向老板反映,但老板只愿意退回百分之七十的款项,罗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店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大埔县消保中心核实,该店主营业务为电器销售。工作人员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商家表示其用罗女士“花呗”刷取的6800元已经跟消费者签订协议,是从“花呗”刷取费用转去该店铺线上售卖平台,消费者可在店铺线上平台享受七折购买电器、日用品等,6800元在消费者账户中,消费者可以随时购买平台产品,签订协议时双方已确定该方案,消费者通过刷脸、输入验证码等方式进行扣费,不存在诱导消费者情况。在核实双方陈述、查清交易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积极沟通促成商家全额退还了6800元,消费者归还了平板,及时化解了消费矛盾,更明确了此类营销活动中商家应履行的充分告知义务。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促销抽奖引发的纠纷,以抽奖中平板电脑为噱头,引导消费者通过“花呗”支付6800元并签订线上平台消费协议,虽声称不存在诱导行为,但该营销模式易使消费者在中奖喜悦的冲抵下,对预付费的性质、平台消费的限制等关键信息产生认知模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预付费、消费平台规则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内容,商家应当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全面说明,确保消费者在完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作出消费决策,而非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变相促成交易。同时,该案例也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抽奖活动需保持理性,尤其对于要求签订协议、进行线上支付的领奖条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规则,避免因一时冲动、疏忽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三
电池“狸猫换太子” 消保中心帮解决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饶先生在梅州兴宁市某电动车店花费5000元购置一辆电动摩托车。后续使用过程中,饶先生发现车辆配备的电池并非原装产品,随即向商家反馈该问题。商家承认电池非原装,并提出为其更换原装电池的解决方案,但饶先生认为商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遂于11月15日向梅州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兴宁市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一方面向饶先生核实购车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全面掌握事件原委;另一方面约谈涉事商家,就电池非原装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在此基础上,兴宁市消保中心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协商,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商家正视自身问题,同时充分倾听饶先生的合理诉求。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公平公正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饶先生更换该品牌摩托车原配电池,并补偿人民币1500元。双方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动摩托车配件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争议点在于商家未如实告知电池非原装的行为是否合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动摩托车电池作为核心配件,其是否原装直接关系到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值,属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商家在售车时未主动披露电池非原装的事实,即便后续提出更换方案,也已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和信息披露义务。消保中心秉持“调解优先、法理兼顾”的原则,通过核实证据、约谈商家、释法明理等步骤,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既促使商家承担了相应责任,满足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也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体现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
该案例为经营者敲响警钟: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披露商品的真实信息,尤其是核心配件的规格、来源等关键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唯有恪守诚信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
案例四
二手商品虽好 选购更需谨慎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某平台直播间,花费3000余元购买一款二手“LV”品牌包。直播期间,商家多次向消费者宣称所售商品为正品且支持二次检验。2025年5月,消费者因个人转售需求,将该手提包送检,鉴定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品牌工艺标准”。消费者随即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商家却始终未予回应。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梅州市蕉岭县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
蕉岭县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投诉商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商家不认可消费者自行送检的鉴定结论,并以此为由不接受调解。
蕉岭县消保中心多次组织沟通协调,商家仍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行政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同时告知消费者,可通过与商家自行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家不接受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例中虽然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作出“正品、支持检验”的承诺。但二手商品本身存在溯源难、鉴定难的特点,而直播带货的即时性又导致证据容易灭失。此案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尤其是高价值品牌商品时,务必做好证据留存。
行政调解是化解消费纠纷的便捷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当商家拒绝配合导致调解终止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收集好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依规开展受理、调解工作,终止调解后明确告知消费者后续维权路径,既履行了法定职责,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指引。
案例五
预购全屋家电 三级联动维权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6日,梅州市消保中心接到消费者翁女士的投诉称:其2025年11月2日前往梅江区某电器店,预购总金额为35258元的全屋家电一批,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10000元,约定7日后送货上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于次日(11月3日)晚上通过电话联系店内销售人员,明确提出取消订单及退还预付款的请求。11月4日翁女士到该店进行协商退款,但店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预付款。无奈之下翁女士请求梅州市消保中心协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翁女士的投诉后,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翁女士提交的材料,并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11月7日市消保中心联合梅江区消保中心组织双方调解。经了解,属地市场监管所已于11月5日接到了翁女士的投诉事项,并组织开展了两次调解。商家称翁女士支付了10000元定金,预订全屋家电,所需的电器已经从深圳调货,无法退款。翁女士可以选择只购买价值1万元的电器,剩余的已选电器可以不再购买。翁女士则认为其当初支付的10000元是预付款,并不是定金,而且订单尚未进入实际供货、安装阶段,且是支付预付款后次日即提出取消,商家的做法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市、区、所三级消保工作人员对纠纷双方进行多次劝说与调解,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翁女士向电器店购买价值1999元的消毒柜一台(该消毒柜为翁女士指定品牌及型号,电器店未销售该品牌电器且消毒柜已订货到店),剩余的8001元退还翁女士。纠纷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双方当事人对于10000元,到底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争议。“定金”与“订金”是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名词,很多人分不清楚,虽一字之差,但它们之间的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功能是担保合同履行;2.定金支付后除非收款方违约否则不可退还,如果收款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3.定金金额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4.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性质上属于预付款;5.订金在交易未达成时必须全额返还。
通过本案纠纷,梅州市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订立任何协议或支付款项时,务必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同时约定好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案例六
冲动消费悔莫及 巧妙调解终退款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9日,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罗女士的投诉,反映其老父亲参加某健康讲座后,被忽悠预付了63986元,用于购买药品、保健品等。罗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未果,遂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该商家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商家核实情况。商家表示,罗女士父亲已将首期购买的大部分产品拆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因此无法满足其退货退款诉求;同时称相关充值行为系消费者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消费情形,故不同意退还剩余款项。罗女士则认为,其老父亲系在家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冲动消费,坚持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工作人员耐心为双方释法析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相关约定,同时罗女士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预付式消费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多次耐心调解,从法律、情理角度细致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未使用预付款58186元,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均对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与认可。
【案例评析】
本案例属于典型的涉老会议营销消费纠纷,双方在发生大额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未订立书面合同,是引发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与商家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呼吁经营者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七
乐园受伤起纠纷 行政调解促和谐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其携带5岁小孩前往丰顺县汤坑镇某室内亲子乐园游玩,孩子在“波波池”区域玩耍时不慎摔倒,导致上唇内侧撕裂出血,经医院诊断为“唇黏膜挫裂伤”。事后,李女士向经营者提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元,经营者以“家长未全程看护”“乐园已张贴安全提示”为由,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启动调解程序。根据游乐园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李女士的小孩独自进入游乐区,在游玩过程中磕碰到已作软包处理的独木桥,其间未见工作人员现场实时巡视或对儿童危险行为进行干预。此外,乐园入口虽张贴有“请家长全程看护”的提示,但未设置专属监护通道,亦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工作人员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李女士人民币1888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涉儿童服务领域人身安全的典型案例,也是当前消费维权实践中的常见缩影。随着室内亲子乐园等儿童娱乐场所日益普及,设施安全性、监护职责与经营者义务的边界界定,已成为纠纷调处的重点与难点。此次调解结果遵循“过错分担、比例赔偿”的公平原则,既有效保障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推动经营者正视安全短板、加大服务投入。该案的成功化解,展现了基层消保组织依法履职、柔性维权的积极作用,是践行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消费和谐的生动范例。
案例八
未成年人独自购买手机 市场监管依法调解退款
【案情简介】
投诉人钟先生反映,其13周岁的小孩于2025年2月9日在平远县大柘镇某通讯店擅自购买荣耀手机一部。投诉人钟先生认为,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不合理,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遭拒,故向平远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请求依法协调退货退款事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依法立即展开调查。经向该通讯店了解,投诉人钟先生的小孩确实是独自到店并购买了一部手机。经工作人员向争议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历经多次沟通协调,争议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通讯店向钟先生全额退还手机购买款,钟先生将所购手机返还通讯店,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13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自出资购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日常消费范畴,在监护人未同意、不追认的情况下,该消费行为依法可主张退还。商家作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合理审慎注意义务,对明显低龄未成年人,或购买金额较高商品的未成年人,应主动核实年龄,并建议在监护人陪同或同意下进行消费,切实防范消费纠纷。同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行为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关注未成年人消费行为,避免因监护不到位引发财产损失和消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家庭、商家、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 alt="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 />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
虽然整体评价不是那么理想,但SteamDB统计显示,该作同时在线峰值接近24万人,达到23万9045人。随着周末的到来,这个数据应该还会进一步增长。但还有多大的增长幅度,结合近期的媒体和玩家评价,可能不会太大。

《红色沙漠》玩家评价吐槽点:
键鼠适配“反人类”,操作太别扭,好多互动按键都是互相绑定
交互太卡手了,干什么都得CTRL
各种操作和系统都太臃肿
优点:
优化出色,玩家称赞是“最近几年优化最神的游戏,3070ti 2K极致光追+极致画质+部分电影级画质,开个DLSS质量稳60,游戏节奏偏慢,类似于大表哥2的那种感觉”。
近期新作Steam在线峰值对比:
《杀戮尖塔2》:57.4万
《生化危机9》:34.4万
《红色沙漠》:23.9万
《马拉松》:8.8万

Steam玩家评价:




4月3日,游客在岳西县河图镇龙门大峡谷欣赏高山杜鹃。当日,龙门大峡谷云雾缭绕,漫山遍野的野生杜鹃花竞相开放,美不胜收。通讯员 左学长 摄

IGN近日发布了动作RPG游戏《贪婪之秋》一段10分钟E3 2019演示视频。在《贪婪之秋》中,玩家升级和完成任务将有多种途径,不管是使用战斗,外交还是欺诈,玩家达成目标的方式取决于自己的选择以及如何发展自己的角色。
官方表示,本作的世界是一个活着的不断进化的世界,玩家的行为从看起来不起眼的选择到最重要的政治决定都会影响到你的故事。
从实机演示看,本作的战斗系统有点像FS的《血源》和《黑魂》,但敌人设定不像FS的游戏那么虐人。
《贪婪之秋》将于2019年9月发售,登陆PS4、Xbox One和PC,Steam版支持简中。
" alt="《贪婪之秋》预告视频公布 预计9月发售" />《贪婪之秋》预告视频公布 预计9月发售【搜狐焦点家居】:面对国家关于“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等政策机遇,企业如何将其转化为发展动力?
【张凯】:好房子首先应满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标准。北新建材的龙牌解决方案,就已全面超越这些基本要求。我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每年研发经费达10.58亿元,同比增长11.19%,占营收的4.1%,以科技驱动产品持续领先。
以隔音性能为例,今年5月实施的《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对建筑物墙体隔音提出了更高要求:卧室分户墙空气声隔声需≥50分贝,其他功能区分户墙需≥48分贝。而龙牌石膏板解决方案在20年前就已满足并远超该标准,隔音效果最高可达66分贝。此外,石膏材料本身具备调湿、调温、亲和人体等特性,在舒适性与健康防护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龙牌品牌创立40多年来,已在安全、舒适、环保、智慧等领域积累了显著的技术优势与众多成果。面向未来,我们将积极与行业协会、媒体等共同推动石膏基材料在更多场景的应用。例如,提高石膏板在墙体(而不仅是吊顶)中的使用比例,消除“石膏板隔音差、不牢固”等误解;大力推广装配式解决方案,通过高品质石膏基材料系统性解决环保、舒适与经济性需求,让装修更安全、更简单、更快捷。
【搜狐焦点家居】:在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城市更新等板块,北新建材是否有布局或阶段性成果?
【张凯】:在解决方案层面,我们针对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城市更新等多种场景,均已形成成熟体系。这些方案以石膏板为核心,协同北新建材旗下的北新防水、北新涂料、嘉宝莉等业务板块,构建起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在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的保障房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已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此次会议上,我们的产品与实践案例入选“好房子”建设目录,正是对我们在相关领域所做贡献的积极认可。
【搜狐焦点家居】:这几年行业都在提“反内卷”,在您看来,构建建材家居行业良性生态的核心是什么?北新建材自身又要从哪些维度去锻造核心竞争力?
【张凯】:内卷现象中的低维度竞争,往往源于产品同质化、缺乏技术壁垒与品牌优势等问题。为此,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通过规模化与高效服务降低成本、提升附加值。北新建材在全国有近万家合作服务商,龙牌具备这样强大的渠道覆盖能力,在每个省份都能提供极致性价比的服务,这是我们的优势;二是持续推进技术创新,通过提高技术门槛避免产品同质化。例如,我们推出的鲁班万能板、云感暖护板、中国红石膏板等差异化产品,正是为了精准解决客户痛点。同时,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包括增强品牌曝光度,完善服务体系和技术创新,多维驱动打破内卷。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通过提升品牌曝光度、完善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等多维度发力,从而打破内卷困局。此外,我们正推动从单一产品向系统解决方案的转型,始终坚持“质量上上、价格适中、服务至上”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配套产品解决方案。
【搜狐焦点家居】:未来企业的发展侧重点与规划是什么?
【张凯】:站在北新建材的层面,我们将坚持深入推进“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一体”是指以龙牌为核心的石膏板主业,“两翼”则涵盖防水和涂料两大板块,并同步推动国际化海外布局。
对于龙牌而言,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服务体系以及构建系统解决方案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另一方面,除了依托内生发展——例如持续投入像“云感暖护板”、“鲁班万能板”这类新产品——我们也会积极在国内寻找研发、技术、生产或市场等方面具备优势的相关合作伙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上是我们的整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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